1. 移民紙與楓葉卡有何不同?
答:移民紙(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與楓葉卡本質上的不同,是在于移民紙是永久有效的歷史文件,而楓葉卡則是具有期限限制的證件. 永久居民通過海關時, 需要出示楓葉卡來證明持卡人的永久居民身份.
依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的規定,如果您在境外登機時,不能出示有效楓葉卡,就沒有辦法證明您的永久居民身份,那樣的話,就會被拒絕登機入境.
2. 楓葉卡到期后,是否一定要申請換新?
答:一般而言,楓葉卡有效期為五年.如果楓葉卡過期,永久居民的身份是不會受到影響的,這一點往往被人們(包括警察或政府機關人員) 誤解.
如果楓葉卡過期了,您也可以繼續留在加拿大,隨時可以申請換新.如果沒有出境的計劃,就無需申請換新.但是如果卡過期了,人還在境外,就需要在海外領事館申請永久居民旅行文件,才能夠登機入境.但需要滿足五年內住滿730天的要求,否則申請會被拒絕.被拒絕后,您有60天的時間可以提起上訴.
3. 楓葉卡申請換發,需要注意那些事項?
答:如果您楓葉卡遺失、被毀損或遭竊,您隨時可以提交申請換發.如果是因為失效,或即將到期而提出申請換發,一般只能在到期前6個月內提出申請.
申請楓葉卡換發時,不管是因什么理由申請換發,程序都是相同的,即: 都須要符合5年內須住滿730天的居住要件.
申請換發應提交的文件包括個人的身份證明、以及在境內學習、工作、或居住的證明.最好有每次出入境的記錄.如果有登機牌、訂票紀錄等證據,應該要保存好.以便日后受到調查時,就可以呈交此等證明文件.
特別要注意的是,自2014年移民局新政公布以來,現在申請人必須要提供過去5年內曾使用過的護照每一頁的復印本,如果戳印為非英文,則需要提供經合格認證的翻譯本.另外,也要提供過去5年的報稅單(Notice of Assessment).如果過去5年還在上學,需要提交上學紀錄.
如果是因特殊人道理由而滯留海外,不能滿足居住時間要求,除上述文件外,也應提供與人道理由相關的證明文件.所需文件范圍,如果有疑慮應與律師詳談.
4. 怎麼計算申請換發楓葉卡居住時間?
第一,我們應該弄明白5年期限從甚麼時候開始計算.
許多人誤會是從領到楓葉卡時起開始計算5年.其實,依照規定,計算是從申請人提交申請簽字的當天起,往前推算5年,來計算離開加拿大的時間.
第二,很多人對如何計算離境天數也有疑問.正確的計算方法應該是,在一天中的24小時內,只要有任何時間段在境內,就不應當作是離境的時間.譬如說,如果是去美國當天來回,就不算作是離境.或者,如果申請人在1號離境,20號返回,一般人會認為是離境19天或20天,實際上,離境時間應該只有18天.因為如前所述,當天只要有1分鐘是在境內的,就不算作是離境.
最后,如果依照正確的計算方法,5年內您在境內的日期還是少于730天,那就是未滿足居住的要求.如果有充分的人道理由,或以下兩種例外,可以視同為滿足居住的要求:
1. 為了陪伴您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而身在海外,或者,未成年子女陪伴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父母,待在海外.
2. 為加拿大公司、企業、或機構所聘請,在海外從事全職的工作,該就職期間被視同滿足居住要求,而其伴隨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能視同滿足居住要求.
5. 在獲得第二個5年期的楓葉卡后,再度提出申請換發時,居住要求的5年該如何計算?
按照規定,計算方式仍是從申請人簽字遞出申請時,往前推算5年來計算.許多人誤以為是居住期間的第6年到第10年來計算,這是錯誤的.
比如說,申請人在2006年1月登陸,2011年1月第一次成功換發楓葉卡.之后在2015年2月過海關的時候被審查是否滿足居住要求,很多人就會以為會被審查的5年是從2011年1月到2016年1月,其實應該是從2010年2月到2015年2月過海關的那一天.
6. 何時會被審查您是否符合居住要求?
以下三種情況會引起移民局開始對您進行審查:
– 申請楓葉卡換發時;
– 通過海關入境時,海關合理懷疑您已經違反了居住要求的規定;
– 如果楓葉卡過期,在境外領事館申請永久居民旅游文件時.
不管是因為以上哪一個原因,使移民局對您開始審查,審查的時間都是以申請簽字的時間,或是通過海關審查的時間,開始往前回算5年.所以,如果在該5年內居住不滿2年,移民局便會認定您已經違反了居住的要求.
7. 楓葉卡快要到期,如果沒有辦法滿足居住要求,入境時會發生甚麼狀況?
很多中國移民面臨的問題是,楓葉卡要到期了,可是沒有辦法滿足居住要求,申請人在入境時,便面臨被海關審核的命運.
因此,入境時可能會遇到以下幾種狀況:
(1) 海關繁忙時,可能會先暫時扣留您的護照,要求您于一定期間內回去接受審查.
(2) 海關官員有能對您作出A44(1)報告,并發出離境令,要求您在30天內離境.您可以在30天內提出上訴,但您如果30天未離境也沒有提出上訴,離境令便會轉為驅逐令,那麼您終身不得再進入加拿大.除非您可以申請特殊回加核淮,才能進入加拿大.
(3) 在海關被審核時,如果您承認居住期間不夠,且沒有充分的人道理由,此時官員便會要求您簽署放棄楓葉卡的同意書,以探訪者身份入境.移民官會當場在電腦里注銷您的永久居民身分,且日后不得再申訴或撤回.
(4) 在少數情況下,如果您呈述人道理由,尤其是在有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合法身份在境內的情況下,并出示他們的有效身份證明,海關官員可以選擇實施人道處理,允許您入境,但條件是兩年內即不能出境.
(5) 在少數情況下,海關也有可能不讓您入境.比如說,在您故意誤導海關(如隱瞞您具有永久居民身份)的情況下,海關可以直接下驅逐令,將您遣返.
8. 如果楓葉卡已經到期,是不是可以從美國邊境進入加拿大?
如果您的楓葉卡已經過期,您是無法登上商業交通工具(如飛機)直接入境加拿大,但可以選擇搭乘非商業用的私人交通工具從美國陸地入境.
經過陸地海關時,海關還是有可能提交A44(1)報告直接發出離境令;但是海關官員也有可能視以下情況允許您入境.例如: (1) 考量您入境的目的 (2) 入境居留計劃停留的期間 (3) 回程日期的證明.
9. 當移民局確認您沒有滿足居住要求時,該如何上訴?
答:您如果收到移民局拒絕決定的通知,您需要依照所指定的期間內提起上訴.
如果申請人是在境外,可以有60天提出上訴;如果申請人是在境內,或是在海關因為被調查而收到離境命令,只有30天提出上訴.
如果過了上訴期間而沒有提起上訴,那麼您便會喪失了永久居民的身份,就必須離境.
10. 上訴期間如果人在境外,可否返回加拿大?
答:上訴人如果在前12個月內曾經有一次回到境內,才可以被批淮回加拿大進行上訴.
11. 問: 如果申請人在海外,如何申請放棄身份?
答:申請放棄永久居民身份,需要向海外領事館提出申請,并填寫準備與申請返回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文件一樣的表格及材料.審查后,如被認定沒有滿足居住要求,領事館會給申請人以下兩個選擇:
1. 在60天內提出上訴
2. 主動放棄身份,改為申請探訪者多次往返簽證
如果申請人已經滿足居住要求,仍然希望放棄永久居民身份時,海外領事館會進行面談,詢問詳細理由,并且警告申請人放棄身份的后果,才會開始辦理申請人主動放棄的程序.
12. 問: 如何提出換發楓葉卡的緊急申請?
答:如果您因為緊急理由必須要立即出境,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緊急申請,需提供以下資料: (1) 三個月內往返加拿大的機票 (2) 緊急出境原因的證明
緊急申請程序約需10個工作日完成;可是,如果您根本沒有辦法符合居住要求,或者需要移民局考量人道理由,就沒有必要提出緊急申請.
13. 問: 為什麼我朋友的楓葉卡直接寄到她家,我卻收到通知要親自領取?
答:申請批淮后,移民局有兩種方法將楓葉卡發給申請人: 以郵寄方式,或通知申請人面試領取.會收到面試通知的原因包括: (1) 移民局隨機抽查 (2) 移民局認為申請人可能不在境內 (3) 移民局認為有需要調查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并檢視原始文件…等.
14. 問: 如果收到通知須要親自領取,人卻在海外,而楓葉卡又已經過期了,該怎麼辦?
答:就需要到海外領事館申請永久居民旅行文件.如果申請人有美簽的話,可以從美國陸地入境.但無論是從美國入境,還是申請永久居民旅行文件,都會受到居住要間的審查.審查的時間是以海外領事館遞交申請簽字時間,或在海關被審查時間,往前推算5年.人們往往會誤以為,類似的情況是以前面遞交楓葉卡時的時間為準,這是錯誤的.
15. 問: 由加拿大公司聘請我去海外工作,怎樣才能符合規定?
答:首先,該加拿大公司不能是空殼公司,要有實際營運,而且此公司的業務有延伸到您被派駐的國家.
第二,申請人的教育及經歷需要符合這個公司派去海外職務的要求.
第三,在海外須全職的為此公司工作,而不是合同工的形式.
第四,派遣海外的工作必須為暫時性的,而非長期的.
一般而言,移民局會審查以下文件: (1) 由公司主管所發出的信函 (2) 公司營業執照及注冊文件 (3) 公司財務報表或報稅資料 (4) 聘用合約 (5) 薪資單 (6) 公司與海外客戶或公司的合約…等.
另外,移民局會詳細調查,并且考量您在海外工作的實際狀況,申請人與加拿大公司的聯繫緊密度,外派的性質是否為必要且暫時的,以及回加拿大后是否會繼續為同一個公司在同樣的職位上服務.
16. 問: 持有楓葉卡與具有公民身份有何不同?
答:永久居民的身份與公民身份最大的區別,除了投票選舉的權利外,在于永久居民的身分是可以被剝奪的.
也就是說,移民局在特定情況下,是可以剝奪您的永久居民權而勒令離境.例如,如果您觸犯了加拿大或任何一個國家可被判六個月以上刑期的罪名而被起訴,移民局在接到通知后,有可能向您作出A44(1)的報告,并發出驅逐令.當然您會有上訴的機會,但如果上訴失敗,便會喪失永久居民權.